各分工会:
为关心和帮助学校生活困难的教职工,做好困难教职工送温暖工作,现将2021年教职工困难慰问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1.申请困难慰问人员范围:
学校在职教职工
二、申请困难慰问的条件:
1、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,本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较高,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。
2、教职工本人家庭当年发生重大意外事件,损失重大,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。
3、教职工直系亲属(指与教职工有赡养关系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患重大疾病,本年度家庭自费部分的医疗费较高,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。
三、困难慰问的审定程序:
1、本人如实填写《学校2021年度教职工困难慰问申请表》,详细写明申请困难慰问的理由,交所在分工会审核。
2、各分工会对职工的困难状况进行核实,根据职工的困难情况提出是否同意补助的建议。
3、召开学校教职工权益保障与福利工作委员会会议,对职工提出的困难慰问申请进行审议,确定补助对象。
四、申报截止时间:
请各分工会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教职工困难慰问申请表报到校工会(行政楼206室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