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为了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,增进同事间的沟通和交流,根据湖北省总工会鄂工发【2018】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会工作安排,校工会将组织全体工会会员秋游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:全校在册在岗工会会员
二、组织安排:各分工会统一组织
三、活动时间: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0日
四、活动地点:湖北省内,当日返回
五、活动经费:300元/每人
六、活动要求:
1、各分工会要在党总支(支部)、行政的领导下,认真组织好春游活动,确保安全,制定活动方案,报告分管(联系)校领导审批,签字同意后,报校工会审核实施。活动方案包括:参加人数,春游地点,活动时间,组织方式,经费开支(明细)预算。
2、开展出游活动的时间在11月至12月内自行确定,原则上只能利用业余时间,不能影响正常的工作。
3、经费项目开支内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,不得超标、超范围使用。
4、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财务规定,经费支付一律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,开具发票要必须注明开支细目。
5、活动结束后,要求提供简讯一份,照片5张,报道记录活动情况并报校工会。
未尽事宜,请咨询校工会郑青 李亚丽,联系电话:81655817
附1:《经费项目开支要求》
校工会
2020年11月16日
经费项目开支要求
Ø 秋游各项费用明细:
1、门票:80元以内(网上公布免费的景点不得支出此项费用)
2、餐费:40元/每人,活动地点较远,回到市区晚上8点以后的,可以支出晚餐经费。
3、保险:必须购买保险,要提供保单明细。
4、车费:按武汉的租车标准执行。
请各分工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费项目开支内容,不得超标、超范围使用。
Ø 报销所需材料:
1、正规发票
2、方案,需分管校领导签字
3、消费明细单,消费明细单需加盖旅行社公章
4、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合同或者协议
5、附保单和参保人员名单
6、刷公务卡或者转账(pos单贴在支出证明单后面,转账提供账户信息及行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