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市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武汉五一劳动奖状、奖章和工人先锋号的工作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. 推荐对象和指标
武汉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先进集体;武汉五一劳动奖章授予先进职工;工人先锋号授予单位中的先进班组(科室)。
武汉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采取组织推荐方式,各区教育工会、市属高校和局直属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班组参与推荐;武汉五一劳动奖章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推荐(自荐或他荐)相结合的方式,上述各单位可由组织推荐1位先进个人作为候选人,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都可作为自荐或他荐参评。
二. 推荐条件
1.武汉五一劳动奖状
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坚持以人为本,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;组织健全,领导班子团结有力;节能减排,注重保护生态环境;自主创新,大力提高职工素质;安全生产,监督管理机制健全;诚实守信,自觉履行社会责任;劳动关系和谐,成绩显著。依法组建工会与职代会,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,广泛深入开展劳动竞赛与技能大赛。推荐为武汉五一劳动奖状的先进集体,必须获得过区、市局及以上的荣誉并有一定数量的班组(科室)曾荣获武汉市工人先锋号。
2.武汉五一劳动奖章
政治坚定、思想先进,道德高尚、作风务实,学习努力、爱岗敬业,勤俭节约、勇于创新,服务人民、奉献社会,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业绩,为我市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。推(自)荐为武汉五一劳动奖章的先进个人必须获得过区、市局级以上荣誉。
3.武汉市工人先锋号
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,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,工作业绩显著,创新成果突出,具有一流工作、一流服务、一流业绩、一流效益的和谐团队。推荐为武汉市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,必须获得过区、市局级以上荣誉。
三.推荐程序
1.组织提名或个人向所在单位推荐报名;
2.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(闭会期间交职代会团组长会)讨论通过,报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,方可报上级主管单位,经上级主管单位集体研究后,按程序逐级申报。
3.市教育工会收集整理申报推荐材料,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条件初审。
4.召集委局有关部门(组织部、教师工作处、基教处、职成处高教处、监察室)进行评议。
5.报请委局同意,向市总申报。
四.工作要求
1.把握变化。今年市总对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评选试行海推海选,全市表彰的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中一部分由组织推荐,另一部分来自职工个人推荐。凡是符合条件的职工都可以自荐或他荐参评,所以各位一定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要让每位职工都知晓推荐工作的精神,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个人推荐参评。
2.面向一线教职工。各单位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意愿,准确把握参评条件,严格推荐民主程序,激发教职工发现典型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热情,保证符合条件的先进教职工参与推荐。
3.经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若在市教育系统未能进入组织推荐的,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个人推荐候选人申报至市总工会,参与海推候选人评选。
4.报送材料:武汉五一劳动奖状、武汉五一劳动奖章、武汉市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情况预报表(简要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)、荣誉证书复印件、教职工代表大会(或教职工大会、教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)纪要复印件和公示证明照片。
5.报送时间:2016年3月23日前将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育工会。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。
附2 工人先锋号推荐汇总表.xls
附3五一奖章推荐汇总表汇总表.xls
市教育工会
2016年3月17日